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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我省查办的“扫黄打非”典型案例

信息来源:反非法反违禁处 发布日期:2019-10-28

全省“扫黄打非”战线紧紧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工作主线,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决策部署,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深入开展“净网2019”“秋风2019”“护苗2019”等专项行动,持续净化网上网下社会文化环境,今年以来已深入查办300余起传播网络有害信息、侵犯著作权、假冒新闻媒体实施敲诈勒索等方面的案件,严厉打击了各类非法和违禁出版活动,有效整治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涉“黄”涉“非”问题。省“扫黄打非”办公室现将8起典型案件公布如下:

1.南京“4•09”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2019年3月,南京市公安局网安支队发现“风吟鸟唱”网站涉嫌传播淫秽色情图片和视频。经查,该网站提供付费下载的淫秽物品来自全国10多个省市的40余名“约拍摄影师”,所得赃款由网站与“约拍摄影师”分成,涉案金额达300余万元。专案组派出多个抓捕小组将网站管理员王某某和“约拍摄影师”陈某某等21名犯罪嫌疑人成功抓获。

2.徐州“1•18”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2019年1月,徐州市公安局网安支队发现一个名为“扑你妹”的网站涉嫌传播淫秽色情物品牟利。经深入侦查掌握,网站开办者梁某某、曾某某经营多个非法网站,通过会员充值方式牟利,使用多个发卡平台进行资金结算;张新某、张书某、黄某某为色情网站做域名跳转、提供服务器等帮助。2月下旬,专案组赴山西、贵州等地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打掉淫秽色情网站20余个,暂扣涉案资金200余万元。

3.南通“1•20”特大网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2019年6月24日,如东县人民法院以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被告人叶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其他4名被告人也被依法判处相应刑罚。案件查明,叶某某等人通过即时通讯工具大肆兜售淫秽视频,部分内容涉及未成年人,社会危害特别严重。

4.连云港徐某设立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案。2019年初,连云港市公安局网安支队发现“极恶者联盟”网站出售全套PUA(搭讪艺术家)课程资源包,整个网站充斥欺骗、色情、自杀等内容。进一步侦查掌握,“极恶者联盟”网站开办者徐某还组建多个通讯群组用于交流PUA信息。公安机关依法对徐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5万元的处罚决定,相关网站及通讯群组被责令关闭,违法违规PUA教程被全部清理。

5.淮安“2•22”销售侵权盗版出版物案。2019年2月22日,淮安市“扫黄打非”办公室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组织公安和文化执法人员突击检查1处涉嫌侵权盗版出版物仓储窝点,当场查扣《郑渊洁四大名传》等75种盗版图书10万余册。专案组循线追踪、深挖彻查,全环节、整链条铲除了以王某为首的侵犯著作权犯罪团伙,查处涉案单位5家,抓获犯罪嫌疑人14名,查明印刷、销售侵权盗版书籍100余万册,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

6.盐城“2•15”侵犯著作权案。2019年2月,盐城市大丰区公安机关发现一款名为“影视联盟”的APP应用软件涉嫌侵犯著作权。深入侦查掌握,犯罪嫌疑人畅某某、马某于2017年11月合伙开发运营“影视联盟”“一卡通”等APP,通过第三方解析程序侵入其他视频网站,供自己的付费用户观看。目前,公安机关已抓获犯罪嫌疑人48名,查扣涉案电脑17台、手机56部、赃款30万余元。

7.扬州“夜色影院”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2019年4月26日,宝应县公安局发现有网民维护更新淫秽色情网站“夜色影院”。当日,将犯罪嫌疑人孙某某抓获,并依法立案侦查。孙某某到案后,对其架设网站并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日前,宝应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孙某某因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其作案使用的电脑手机等物品被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8.宿迁张某某等假记者敲诈勒索案。2018年3月,宿迁市公安局网安支队发现不法网民虚构“人民法制报社”,搭建非法网站“法制新闻网”,在苏鲁豫皖等省从事敲诈勒索、有偿删帖、制售假记者证等非法活动。专案组赴辽宁、河南、广西等地抓获张某某、赵某某等13名犯罪嫌疑人,关闭虚假新闻网站3个,收缴假新闻工作证110余本,涉案金额110余万元。2019年3月28日,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诈骗罪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7万元;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赵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3.3万元;其他罪犯也被判处相应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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