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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2019年第二季度
印刷发行暨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苏新出发〔2019〕52号 发布日期:2019-07-08

各设区市新闻出版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新闻出版局:

为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加强出版物市场监管,规范印刷发行行业秩序,省局近期组织开展了2019年第二季度印刷发行暨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现将主要问题及整改要求通报如下:

一、抽查基本情况

检查组随机抽查了连云港市海州区、连云港市东海县、淮安市清浦区、淮安市洪泽区的4家印刷企业、12家发行单位(含文具店),检查了连云港、淮安两市内部资料性出版物(以下简称“内资”)审批及管理情况。总体看,两地对印刷发行企业日常监管较为严格,企业守法经营意识增强,市场较为健康规范。连云港市新闻出版局按照省局有关要求,完成本市第二季度印刷发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中也发现两地在“内资”管理上存在问题相对较多,淮安市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对“内资”日常监管有待加强。

二、抽查发现的问题

(一)印刷方面

连云港报业印务有限公司生产现场未见《印刷承印登记簿》,承印未经批准编印的《中复集团报》。

(二)发行方面

1.连云港市异乡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违规销售中小学教材。

2.连云港市东海县状元书店未亮证经营,且未能按检查要求出示《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三)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方面

1.存在违规审批现象。

(1)连云港“内资”审批部门批准的《连云港老干部书画》《山花》《灌河》《东海文化》,其主要内容为画册及散文、诗歌、小说等文学作品,不属于“内资”范畴,须由出版单位出版,不应发放《准印证》。

(2)淮安市“内资”审批部门批准的《水懂我心自然淮安美术作品集》《夕阳风华集》《洪泽湖》《清江浦》,其主要内容为画册及散文、诗歌、小说等文学作品,不属于“内资”范畴,须由出版单位出版,不应发放《准印证》。

(3)淮安市“内资”审批部门为已经出版的图书《家庭教育多面观》核发一次性《准印证》。

(4)淮安市“内资”审批部门批准的、淮安外国语学校编印的《公民视界》,其名称不能充分体现编印宗旨及地域、行业或单位特征,其内容主要为国际国内新闻、新闻评论、热点透视等,与编印单位的性质不相一致。

2.“内资”标识、标注不规范的问题较为普遍。连云港市、淮安市多种“内资”不规范,有的未在封面标注准印证号及“内部资料免费交流”字样,有的对“发送对象”“印刷单位”“印刷日期”“印数”等信息标注不全,有的出现“报”“刊”等字样。

3.编印单位在非出版物印刷企业印刷“内资”。《连云港检察》《淮安临床医学》等“内资”实际承印企业与办理申请手续时申请的印刷企业不相一致,报送样本中标注的印刷企业没有出版物印刷资质。

4.连云港“内资”审批部门批准的《田湾核电》出现一期两个版本现象。淮安市“内资”审批部门批准的《淮安工程造价管理》含有广告内容。

三、工作要求

(一)依法依规处理问题。淮安市、连云港市新闻出版局要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逐条梳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对印刷企业存在承印管理“五项制度”不健全的要进行约谈告诫,督促其制定整改方案并立即组织实施。对不验证《准印证》印刷“内资”、无出版物印刷资质印刷“内资”等违规经营行为,要严格按照《印刷业管理条例》《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予以警告、罚款直至责令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对“内资”编印不规范的编印单位,要进行约谈,对整改不力的要注销其准印证。查处情况要在当地及时通报,形成震慑效应。有关查处情况请于7月19日前书面报送省局,省局对有关情况将适时组织“回头看”。

(二)进一步规范“内资”管理。各地要进一步理顺管理职能、完善监管机制,以“查处一批、注销一批、规范一批、引导一批”为目标,在第三季度对本地区“内资”组织一次全面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在国庆节前基本整改到位。对含有《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明确禁载内容的“内资”,要坚决予以取缔。

(三)对标找差加强检查。各地要根据本次抽查所通报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对照查找监管存在的薄弱环节,有针对地加以整改。要按照省局《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印刷复制发行暨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以小、散、偏发行网点及出版物印刷企业、具有出版物印制能力的企业为重点,以“内资”作为风险防控的重中之重,每个季度组织一次印刷复制发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联系人:吉进;电话(传真):025-88802925。



江苏省新闻出版局

2019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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