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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局部署开展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年度核验及许可证换发工作

信息来源:传媒监管处 发布日期:2020-10-13

为进一步加强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管理,根据《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和国家新闻出版署相关工作部署,省新闻出版局近日发出通知,在全省组织开展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2018、2019年度核验及许可证换发工作。

本次核验的范围包括中央、省外新闻单位驻苏机构和本省省级新闻单位驻设区市机构。将重点核查驻地方机构采编工作、人员管理、制度落实等情况,对核验中发现的新闻单位履行驻地方机构管理职责不力、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法处理;对不再具备行政许可法定条件的驻地方机构将责令限期改正,未按期改正的将依法予以撤销;对综合评估“不合格”或存在其他违法违规问题的驻地方机构将严格审核整改情况;对未按期整改到位的将不予通过年度核验,对问题严重的将依法予以撤销。凡此次通过核验的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将收回并撤销原《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登记证》,统一换发《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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