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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局制定出台江苏自贸试验区和扩大试点地区
新闻出版“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具体措施

信息来源:传媒监管处 发布日期:2020-05-19

为深入推进新闻出版“放管服”改革,服务江苏自贸试验区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5月18日,省新闻出版局印发通知,公布实施在江苏自贸试验区及扩大试点地区开展新闻出版“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具体措施。

根据省政府印发的自贸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扩大试点地区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和国家新闻出版署公布的自贸试验区新闻出版“证照分离”改革具体措施,我省将在江苏自贸试验区对中央层面设定、国家新闻出版署主管的26项新闻出版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施“证照分离”改革举措,其中实行告知承诺4项、优化审批服务22项;在扩大试点地区对14项省市县新闻出版部门审批事项实施“证照分离”改革举措,其中实行告知承诺4项、优化审批服务10项。

此次“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实施范围覆盖江苏自贸试验区南京、苏州、连云港三个片区,扩大试点范围涵盖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南京江北新区及省内各省级以上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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