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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转载应尊重作者和始发媒体

信息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网 发布日期:2021-01-19

最近,因为在一张全国性报刊上发表了一篇评论文章,笔者想看看网上有没有、有多大反响,不料,在网上随意一搜,竟搜出了一股无名火。

笔者在搜索中发现,转载此文的平台虽然不少,但并不都是原原本本地转载。令人感到奇怪甚至不解的是:有些转载,对标题和正文几乎都没有改动,却把始发媒体和作者的名字给“丢掉”了。具体说来,又有些微区别:有的只标明始发媒体,不标作者姓名;有的既不标明来源,又不标明作者姓名,却标出了自己的“官方账号”,居然把别人的东西完全变成了自己的;有的转载栏目明明设有“作者”一栏,始发媒体也清晰地标明作者的姓名,但转载媒体标的却是“佚名”;有的在转载文章的后面不忘标出“责任编辑”的姓名,却毫不客气地“忽略”了作者的名字;有的转载虽然标了作者,却替作者加了一个名不符实的“职业”,令人哭笑不得。

这种有意或无意地“省略”始发媒体和原创作者的现象,值得引起关注。

社会发展、时代进步,最需要的是创新思维、首创精神。新发现、新发明、新创造、新观点、新思维、新研究、新成果,都是可贵的、值得珍惜的,也是值得尊重的,对此,我们应该给予鼓励、保护和支持。而转发别人的文章,也是支持、扩大创新成果的一种行为,也就是弘扬了首创精神。但是如果忽视始发媒体、“忽略”了原作者,就与此背道而驰了。

转发别人的东西,本是大大方方的事,没有必要搞“小动作”。既然要转载别人的文章,就应该给予作者应有的尊重。只要端正态度、严肃认真,就不会出现“丢掉”始发媒体、“省略”作者姓名的问题,始发媒体和作者也就不会为此而“愤愤不平”了。

由此,媒体进行转载,应该先从尊重作者、尊重首创精神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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