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审结1起省挂牌督办“扫黄打非”案件
发布时间: 2024-04-23  信息来源:反非处

近日,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决1起省挂牌督办“扫黄打非”案件,被告人何某、候某献等3人犯诈骗罪、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至11年6个月不等刑罚,并处相应罚金;被告人王某林、郑某等7人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至1年6个月不等刑罚,并处相应罚金;被告人刘某、王某芳等3人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至1年11个月不等刑罚,并处相应罚金。

审理查明,何某、候某献等人于2019年成立所谓“基地”,纠集曹某辉、刘某等社会闲散、前科劣迹人员,以“清风监察”“中国警讯”等媒体为幌子,冒充记者、资深媒体人、“清风监察”主任等不同身份或头衔,假借开展采访报道、新闻监督活动的名义,以企业经营、城乡建设等方面存在问题为借口,以媒体曝光、发贴炒作为手段,对企事业单位等进行威胁、恐吓,继而实施一系列敲诈勒索、诈骗、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

邳州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被告人提出上诉,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