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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21年“扫黄打非”10起典型案例公布

信息来源:反非处 发布日期:2022-04-02

2021年,全省“扫黄打非”战线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扫黄打非”工作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积极回应社会关注、群众关切,严格依法查处网上网下非法出版传播活动,深入打击危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信息和出版物,查办各类“扫黄打非”案件1242起,收缴各类非法出版物20余万件,清理有害信息150余万条,有力净化了社会文化环境。省“扫黄打非”办公室现将10起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南京:“9·30”非法出租游戏账号案。2021年8月,南京市公安局建邺分局破获一起非法租售网络游戏账号案件。经查,犯罪嫌疑人蒋某雇佣多人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经非法渠道搜集多款游戏账号,采取非法技术手段将400余个游戏账号通过成年人实名验证后,向包括未成年人在内的网民出租牟利,涉案金额300余万元,涉公民个人信息6万余条。目前,47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抓获。

无锡:张某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2021年2月,无锡市公安局梁溪分局工作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线索。经查,自2011年起,张某某在网上搭建“心愿屋商城”网站,将境外色情动漫游戏发布在网站内供会员充值后下载。该网站累计注册会员6507人,充值140余万元,网站内发布170部境外色情动漫游戏,下载量7万余次。

徐州:成某某等人侵犯著作权案。2021年3月,徐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破获一起侵犯著作权案件。经查,犯罪嫌疑人成某某利用搜集的账号密码登陆部分高校图书馆,批量下载馆藏电子书378万余种,廖某某向其购买后转卖给邹某等人,邹某等人印刷后通过电商平台销售牟利。目前,已抓获成某某等犯罪嫌疑人15人,捣毁印制窝点4个、销售窝点2个,查获侵权和非法出版物300余册、电子图书(刊物)578余万册等,涉案金额200余万元。

淮安:袁某等人组织淫秽表演案。2020年底,淮安市公安局清江浦分局闸口派出所工作中发现该案线索,并立案侦查。经查,2020年4月至10月间,犯罪嫌疑人袁某组织蔡某某等人在“夏娃”等网络直播平台进行色情直播70余场,涉案金额200余万元。2021年6月1日,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以组织淫秽表演罪,判处被告人袁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10万元;判处被告人蔡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万元。

盐城:“4·21”非法经营案。2021年4月21日,盐城市大丰区公安局根据群众举报,对李某、于某某等人涉嫌非法经营案立案侦查。经查,李某、于某某等人为牟取非法利益,在联系境外视频资源后,开发可接收境外电视节目的软件,并安装至机顶盒内,在线上进行销售,累计销售可接收境外有害电视节目的机顶盒9100余台,非法经营额260余万元,会员充值费用700余万元。目前,公安机关已对李某、于某某等11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常州:“1·14”侵犯著作权案。2021年1月,常州市公安局天宁分局根据举报,对梅某某等人侵犯著作权案立案侦查。经查,2016年以来,梅某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搭建网络游戏“三国英雄传online”的私服,吸引3000余名玩家充值300余万元,非法牟利100余万元。目前,公安机关已将梅某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抓获,查扣电脑3台、服务器3台,冻结资金10余万元。

苏州:“2·07”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2021年2月,苏州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根据学生家长报案,对吕某等人传播淫秽物品犯罪立案侦查。经查,2020年11月以来,吕某犯罪团伙,通过“甜甜直播”APP传播淫秽视频多达626部,吸引注册的3万余名会员中有不少未成年人。2021年9月,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被告人吕某某等5人有期徒刑三年五个月至三年不等的刑期,并处相应罚金。

扬州:“3·02”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2021年3月2日,扬州仪征市公安局根据群众举报,对石某某等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立案侦查。经查,石某某等11名犯罪嫌疑人组成犯罪团伙,在国内多地共设立5个“物联网”分公司作掩护,招募他人开发可非法接收境外有害电视节目的机顶盒专用软件,并在全国范围内发展代理、分销商销售机顶盒和软件。截至案发,涉案软件注册使用会员总数达11.2万个,涉案金额5000余万元。目前,11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泰州:“3·03”擅自上网出版网络游戏案。2021年3月3日,泰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根据上级交办线索,对成都树懒世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涉嫌擅自上网出版网络游戏予以立案调查。经查,该公司自2020年12月起利用某网站擅自上网出版网络游戏“终极忘忧”,违法经营额20186.5元,违法所得2586.5元。2021年4月21日,泰州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法对成都树懒世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取缔并删除网络游戏“终极忘忧”,没收违法所得2586.5元,并处罚款100932.5元。

连云港:“3·11”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2021年3月,灌南县公安局根据群众举报,成功打掉一个利用微信公众号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8人,查获淫秽电子书刊200余部,关停非法微信公众号3000余个。经查,该团伙自2020年以来采取散布“疫情补贴”等谣言方式非法引流,吸引网民关注其控制的微信公众号,诱导充值阅读微信公众号上传播的淫秽色情小说,进行非法牟利,涉案金额20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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