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信息公开>公示公告

关于公布《江苏省“十四五”时期
重点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出版专项规划项目》的通知

信息来源:江苏省新闻出版局 发布日期:2022-05-06

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各出版单位:

为推动“十四五”时期我省精品出版能力建设,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出版工作的意见以及国家新闻出版署印发的《出版业“十四五”时期发展规划》等,省新闻出版局组织编制了《江苏省“十四五”时期重点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出版专项规划项目》(以下称《规划项目》)。《规划项目》由主题出版、文艺原创精品、未成年人出版物、古籍、社会科学与人文科学、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等子规划项目组成。首批公布项目447种,包括入选“十四五”时期国家重点出版规划项目105种、省重点出版规划项目342种。现将《规划项目》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把好正确导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把好政治方向、出版导向、价值取向,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对属于备案范围的重大选题,要严格按照《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重大选题备案办法》履行备案程序。未经备案批准的,不得出版。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出版单位主办单位和出版单位要充分认识实施《规划项目》的重要意义,科学统筹协调,细化落实方案,配备精干力量,精心组织实施,对重点项目任务、责任部门、工作要求、保障措施、时间进度等作出具体明确的安排,并制定相应配套扶持措施,做到人员(社领导、项目负责人、责任编辑、作者)、资金、时间三落实。要把好时间进度,确保于“十四五”时期完成出版。

三、严格质量管理。要坚持质量第一,把重点项目作为实施精品出版战略的重要抓手,将提高出版质量贯穿项目实施全过程。要加强选题环节源头管理,把好项目论证关,在审稿环节严格落实“三审三校”等制度,把好内容审核、编辑加工、装帧印制等环节的质量关,在成书环节建立健全阅评制度,把好审读评议和质量检查关,确保重点项目成为内容过硬、文质兼美的精品力作。

四、加强宣传推广。各出版单位要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对重点项目进行展示展销和宣传推广。列入《规划项目》的出版物,出版单位可在封面、扉页或其他适当位置标注“江苏省‘十四五’时期重点出版物出版专项规划项目”字样。

五、编制社级规划。各出版单位要根据各自出版定位和专业优势,依托主管主办单位和所在领域、地域的出版资源、作者团队,积极组织、储备一批新的优质选题,编制好社级重点出版规划项目并认真实施。

省局将对项目完成情况加强督促检查,实施科学评估,有序做好相关增补、淘汰等动态管理工作。对组织有力、成效突出的单位予以表扬,对不能按时完成或质量达不到要求的项目予以撤销。


附件:江苏省“十四五”时期重点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出版专项规划项目.docx


江苏省新闻出版局

2022年4月29日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