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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开展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年度核验工作

信息来源:传媒监管处 发布日期:2022-08-04

为进一步加强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管理,根据《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和国家新闻出版署相关工作部署,8月4日,省新闻出版局印发通知,在全省组织开展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2020、2021年度核验工作。

本次核验的范围包括中央及省外新闻单位驻苏机构和省级新闻单位驻设区市机构。重点核查驻地方机构宣传管理、采编规范、人员管理、制度保障及落实等情况,重点关注是否存在采编经营不分、新闻敲诈、虚假报道以及用工不规范、保障管理不力等问题。对年度核验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形成重点监管驻地方机构档案,督促整改落实;对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驻地方机构依法严肃处理,对不再具备行政许可法定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未按期改正的依法予以撤销。建立与广电、网信主管部门协作机制,及时通报本行政区域内相关驻地方机构的年度核验、变更备案、案件查处等情况。坚持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年度核验与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相结合,严肃查处、严厉打击驻地方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假冒驻地方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新闻违法违规行为,推动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规范管理、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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