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管理,规范新闻采编秩序,根据国家新闻出版署通知要求,省新闻出版局近期印发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2022、2023年度综合评估工作。
此次评估工作程序,包括驻地方机构自评、新闻单位复评、设区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核和省局终评四个环节,全部评估工作拟于12月上旬结束。省局将结合年度核验和日常监管工作,从导向管理、集中整治、新闻采编、领导管理等四个方面,对全省88家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进行总体评级。其间,省局还将联合有关部门开展重点排查和实地检查,尤其对驻地方机构人员兼职取酬、创办或参股经营实体、配偶开办广告文化类公司等情况进行全面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