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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版权局关于江苏省版权示范单位的公示

信息来源:版权管理处 发布日期:2023-04-10

经自愿申报、材料审核和实地考核,根据《江苏省版权示范城市、示范单位和示范园区(基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拟授予以下4个单位“江苏省版权示范单位”称号:

江苏谢馥春国妆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目有彡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扬州玉器厂有限责任公司

扬州中网视讯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现对上述公示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10日至4月16日。如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江苏省委宣传部版权管理处反映。联系电话:025-88802960,88802965。


江苏省版权局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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