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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第四批书香城市建设示范市(县、城区)公示

信息来源:江苏省全民阅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3-04-06

根据《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全民阅读的决定》和有关文件精神,2022年6月至2023年3月,江苏省全民阅读活动领导小组在全省组织开展了第四批书香城市建设示范市(县、城区)测评选树活动,经各地申报、材料审核、实地测评、第三方调查和综合评审,并经2023年省全民阅读活动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拟选树淮安市、宿迁市、泰州市、连云港市、如东县、南京市玄武区、宿迁市宿豫区、徐州市泉山区、溧阳市、盱眙县、无锡市锡山区、盐城市盐都区、泗洪县、淮安市淮安区、邳州市、苏州市吴中区、靖江市、南京市浦口区、泰州市海陵区、无锡市新吴区、常州市天宁区、苏州市相城区为江苏省第四批书香城市建设示范市(县、城区),现予公示。

公示期为4月6日至4月12日。对公示对象有何反映,请于公示期间与省全民阅读办联系。联系人:叶明生,联系电话:025-88802973


江苏省全民阅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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