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依法判决销售非法机顶盒案件
发布时间: 2023-05-23 信息来源:反非处
近日,海安市人民法院以犯非法经营罪,依法判处被告人胡某、石某等11人有期徒刑1年9个月、缓刑2年6个月至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不等刑罚,并处罚金60000元至15000元不等。
经审理查明,在2019年6月至2021年10月期间,犯罪嫌疑人胡某等11人在机顶盒中植入可用于非法接收境外网络电视节目的软件后,通过各自经营的线下店铺或网络店铺进行销售牟利,涉案“机顶盒”10000余台,涉案金额100余万元,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海安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对胡某、石某等11人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