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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开展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年度核验工作

信息来源:传媒监管处 发布日期:2024-11-0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加强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管理,根据《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和国家新闻出版署相关工作部署,近日,省新闻出版局印发通知,在全省组织开展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2023、2024年度核验工作。

本次核验范围包括经省新闻出版管理部门依法批准设立的中央及省外新闻单位驻苏机构和省级新闻单位驻设区市机构。重点核验驻地方机构导向管理、领导保障、规范采编、遵规守法等情况,重点关注驻地方机构及其人员是否存在违规开展经营活动、新闻敲诈、有偿新闻、人员违规兼职取酬以及用工不规范、管理保障不力等问题。对年度核验中发现的负责人或人员长期不到位、长期没有正常开展工作、群众举报频繁的驻地方机构进行重点核验,督促整改到位;对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驻地方机构依法处理;对不再具备行政许可法定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未按期改正的依法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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