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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开展2023年度报纸核验工作

信息来源:传媒监管处 发布日期:2024-02-19

根据国家新闻出版署统一部署,日前,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报纸核验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2023年度报纸核验工作。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报纸年度核验工作,要安排专人负责,对内容导向和质量、出版资质和能力、遵规守法、融媒体建设和管理等方面内容予以重点核验。对近两年报纸名称和业务范围均发生变更的,停刊、休刊、长期不能正常出版、已不具备出版条件的,存在违法违规问题、涉嫌违法违规有案在查或群众反映存在内容导向错误、新闻敲诈、虚假新闻等问题的,近年来出版质量低下、编校差错突出的报纸出版单位予以重点核验。

《通知》明确,对存在限期停业整顿等六种情况问题的报纸依法予以缓验,对超过规定期限不能正常出版或已不具备出版条件等四种情况问题的报纸依法不予通过核验,对不按规定参加年度核验,经催告后仍未参加核验的报纸,将撤销其《报纸出版许可证》。

《通知》指出,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履行主管主办责任,把开展年度核验作为加强报纸管理的重要手段和有力抓手,督促指导所属报纸出版单位认真总结分析报纸出版情况。本次报纸核验工作拟于3月底前完成,全省共132家报纸出版单位参加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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