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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开展2023年度新闻记者证核验工作

信息来源:传媒监管处 发布日期:2024-02-19

根据国家新闻出版署统一部署,近日,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新闻记者证核验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全省新闻记者证核验工作。

《通知》明确,本次核验范围包括省内报纸、新闻性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省级新闻网站、县级融媒体中心、中央及省外新闻单位驻苏机构等具有新闻采编业务单位的新闻记者证。核验程序为新闻单位自查公示、新闻单位主管部门初核、设区市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复核、省级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核准。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抓好落实,严格对照政治建设、遵纪守法、履职尽责、合规上岗等重点核验要求,从严从实检查核验所有新闻记者证持证人员。对政治素质不过硬、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线索或者履职尽责不符合要求的,拟暂缓其年度核验,并依规依纪依法作出相应处理;对未刊发新闻作品或者刊发数量较少、继续教育任务未完成或者有违职业道德要求的,视情采取批评教育、内部通报、督促整改等措施,情节严重、拒不整改的,拟暂缓其年度核验;对申领材料造假、劳务派遣、转岗换岗、离职退休、不参加年度核验的,一律注销证件,并依规依纪依法对新闻单位作出处理;对被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立案调查或者被处以停业整顿、暂停新闻信息更新的新闻单位,一律暂缓其全部新闻记者证年度核验;对未备案休刊停播、长期无法正常刊播运营的新闻单位,一律注销其全部新闻记者证。

《通知》提出,各级各部门要结合这次年度核验,进一步规范新闻记者证使用管理,更好发挥行业管理对新闻单位建设管理、新闻记者队伍建设、新闻事业健康发展的助推作用。本次新闻记者证核验工作拟于3月底前全部完成,全省14000多名持证记者参加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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